一、學生申請資格:
(一) 應具備下列各項資格,以申請截止日期為採認之基準。
- 現正就讀於博士班且在學一年以上者。
- 境外學術或研究機構同意接受前往研究之證明文件。
(二) 獲教育部、科技部及其他博士班學生出國研修公費補助者,不得同時支領。 (三) 境外研修機構需為國際知名之研究型大學;NGO/NPO等機構,須為各國官方評比或正式認定, 就其專業屬性為該國排名為前三大的組織或機構等。
二、申請文件:
(一) 申請表(二) 研修計畫書,內容必須包含:
- 國外研修計畫摘要,含研修期程。
- 個人傑出表現。
- 擬進行研修計畫背景、目的、方法及其重要性。
- 境外研修學校(機構)/系所(學程)
之學術成就與完成研修構想的相關性。 - 預期成果與未來發展之關係。
- 境外研修學校(機構)/系所(學程)
於該國之最近公開評鑑排序書面資料及該資料可供查詢之網址。 - 修讀學校/
機構於該國之最近公開評鑑排序書面資料及該資料可共查詢之網址。 - 留學期間經費預算表。
(三) 指導教授之推薦函。(四) 歷年成績單及發表論文抽印本。(五) 語言鑑定機構出具之成績證明。(六) 境外研修機構同意接受前往研究之證明文件。
三、申請期限:2024年3月22日下午4點前將紙本文件送至國
四、申請程序:下載申請表及辦法 --> 準備好申請文件、夾成一份(請用透明L夾夾妥) --> 經系院主管核章 --> 送國際事務處學術交流組
五、執行程序: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發送各申請同學。